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退费暂行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7-18 点击数: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暂行管理办法》第十条:持卡人因离职、解聘、退学、毕业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时所持校园卡账户如有余额,须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消费完毕或者以部门或二级学院为单位,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余额报表并销户后,再由计财处办理余额退还手续。凡余额退还手续办理完毕的校园卡将在校园一卡通系统内进行销户,该卡不再具备校内消费功能。退款结算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校园卡账户进行注销时,应选择将余额消费完毕。持卡人因离职、解聘、退学、毕业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时所持校园卡账户如有余额,须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消费完毕。
第二条 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校园一卡通余额超过100元,确实存在退费的情况,需要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退费申请表(附件1)并需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并盖章。
第三条 校园卡进行个人账户或多账户退费的,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退费申请表(附件1)后,校园一卡通中心将出具个人账户余额报表并同时进行账户的注销结算。退款人将凭校园一卡通中心出具的个人账户余额报表和注销账户明细报表到计财处进行退费。
第四条 退费必须退到本人账户,且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卡卡号。
第五条 涉及其它事宜的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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