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公共课开设情况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19-07-02 点击数:


教育部高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指委2015年颁布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指出,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的课程体系经历了三次演变:(1)1998年要求的“三个层次”课程体系,即: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2)2006年要求的1+X课程体系,即1门“大学计算机基础”(必修),加几门重点课程(必修或选修);(3)2015年要求的“宽专融”课程体系。

为贯彻上述要求,根据教务处《关于修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参考兄弟高校的做法,现将我校当前计算机公共课开设情况说明如下,供各专业修订培养方案时参考。

一、适用范围

本说明适用我校各专业,但以下专业对课程另有要求故不包括:电商专业、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信传学院各专业。

二、课程名称:

计算机公共课为限定性选修课,在培养方案中可表述为“大学计算机”(或“计算机应用基础”)一门课程,包括以下若干门课程:

1、“大学计算机”(也可沿用旧名称“计算机应用基础”)

2、“图像处理基础”

3、“计算机与3D打印基础”

4、“高级办公应用”

5、“程序设计基础”

三、课时量、开课学期:

每课程周课时2节,共16个教学周,共32学时,其中理论、实践各16学时,共2学分。当前,建议护理、机电、汽车(巢湖)等学院尽量安排在第一学期,医学、生物、建工、汽车(合肥)、经贸等学院尽量安排在第二学期。

四、选修办法

学生在开课学期应选修上述1门课程,在开课学期之外仍可申请选修上述未修课程。

学生经测试已经达到课程1及格的水平,才可以选修课程2—5。

学生至少上述1门课程及格才能毕业。

现教中心

2019年7月2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